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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指尖新闻5月21日报道,广东东莞寮步明珠小学一教师体罚学生,让学生扎马步将近一小时左右,扎不好还要挨打。这名教师被学校开除,结果47名家长中有44人在群里接龙挽留这名老师。
教师体罚学生被学校开除,家长接龙挽留,有人据此感慨,这名教师其实是真正“对学生负责”的老师,并呼吁撤销对教师的开除处理。家长挽留教师,或许是真情流露,但是,不能就此认为教师体罚学生没有错。需要给每个教师传递十分清晰的信息: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与教师行为准则的,涉事教师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对学生真正负责的老师,首先必须是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的教师,教师对学生严加管教,完全有体罚之外的教育方法。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早就明确,“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行为”也被划定为师德红线,但是,在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体罚学生仍时有发生。
对于处罚体罚学生的教师,舆论意见不一。几乎每次处罚体罚学生的教师,都会有人为当事教师打抱不平,认为在当前能严格管教学生的教师,是“好教师”。处罚教师,只会导致更多教师躺平,不愿意再管学生,对有不良行为,违纪违规的学生,睁只眼闭只眼。
这是把体罚视为负责任的错误认识。对于违纪违规的学生,2020年教育部制定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指出,在确有必要的情况下,学校、教师可以在学生存在不服从、扰乱秩序、行为失范、具有危险性、侵犯权益等情形时,实施教育惩戒。并把教育惩戒分为一般教育惩戒、较重教育惩戒和严重教育惩戒三类。一般教育惩戒适用于违规违纪情节轻微的学生,包括点名批评、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增加额外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等。按照教育惩戒规则,教师完全可以对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生进行教育惩戒,如罚站,但是却不能用棍子打学生,这是明确被禁止的体罚行为。
虽然有教育惩戒规则,可教师还是用体罚的手段进行管教,这表明教师并没有认真执行教育惩戒规则,习惯于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对待不听话的学生。这种做法得到部分家长支持,也和家长的教育观念有关。有的家长也信奉对孩子进行棍棒教育。所以,对于家长接龙挽留教师,需要理性看待,分析其中存在的教育理念偏差,给家长正确的家庭教育指导,也要明确告诉教师,家长的挽留,并不能减轻教师体罚学生的错失。
当然,对于体罚学生的教师,该进行怎样的处罚,也需要依法依规,要按照合法的程序,并维护当事教师的合法权利。包括在调查、处理时,要举行听证会,听取当事教师的意见,在作出初步处理后,要允许当事教师申诉。近年来,我国有的地方教育部门、中小学在处理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时,存在“快速切割”的处理倾向,这也令教师不满,由于担心一出事就被开除,教师在教育教学时,就宁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与此对应的,那些还愿意“惹事”的教师,往往被认为是有“良心”、有“责任心”的教师了,这需要引起教育部门和学校的重视。归根到底,必须坚持依法治教,学校要依法办学,维护教师和学生的权利,教师要依法开展教育教学,由此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家校关系。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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