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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息烽县人民法院小寨坝人民法庭收到一起标的约700万元的涉企案件,原、被告均存在资金困难,且看法庭如何诉前解纷促企业“双赢”?
2020年8月,位于息烽县小寨坝镇的某物流有限公司与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息烽产业园戊类仓库施工合同》,双方约定,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某物流有限公司的厂房进行工程施工,合同包干价为850万元,工期90天。工程完工后,经双方结算,某物流有限公司应付工程款970万元,已付工程款200余万元,剩余工程款7036803元未付。
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多次催要,某物流有限公司始终以疫情原因公司运营不畅缺乏资金为由,拒不支付剩余工程款,导致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也面临着无法按时向本公司员工支付劳务报酬的困难局面,无奈之下起诉至小寨坝人民法庭。
法官了解案件情况后,考虑到该案双方当事人均为民营企业,本着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及时与某物流公司法定代表人电话沟通,并向其核实案件情况,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为节约双方诉讼成本、快速化解纠纷,法官立即将案件委派至息烽县为民民商事案件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
特邀调解员在开展调解程序过程中,法官多次到调解中心进行指导,最终在特邀调解员和法官的共同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至此,该案以“双赢”局面结案,从收到诉状到化解纠纷仅用时20天。
来源/息烽县人民法院
编辑/傅瑜涵 责编/曹钦永 审核/李丹 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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